修缮中的国会大厦 政治家们让自己不受管辖范围甚广的新间谍法律约束。 刚刚成为法律的《调查权力法》在一个民主国家赋予政府最极端、最有侵入性的监视权力。但是免受这种间谍权力侵犯的受保护权却赋予了国会议员们。 在新法所赋予政府的最强大权力中,大多数是必须获得许可才能使用的。例如,新法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保存所有人的全部互联网浏览历史,但要看某人的全部浏览历史,就需要先获得许可。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许可是由一位内阁大臣颁发的。申请人将申请提交给内阁大臣,之后后者批准颁发一项目标监听许可或目标询问许可,这取决于申请许可的部门要了解的是什么样的信息。在许多部门中工作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申请者。 但对于国会议员和其他政治家来说,他们适用不一样的规则。上述许可必须同时得到首相的批准。这一规则不但适用于威斯敏斯特议会(Westminster parliament)议员,还适用于英国各成员国议会(devolved assembly)议员和欧盟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议员。 实际上,这些政治家对于目前法律所给予他们的保护还不满足,还要求得到更多保护。在较早的程序中,议会议员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提交过的修正案就是要求给予政治家更多的保护——任何监听议员信息的申请,都必须同时得到下议院议长和首相的批准。 情报机构能否对政治家采取监听手段,是这次监视权立法中富有争议的一部分。许多年来,政治家和他们的委托人之间的讨论被视为监视的禁区,在新的立法下,这些讨论仍然是“敏感的”,但对这些讨论的保护逐渐褪去。 议会议员的互联网连接记录(某人浏览过的每个网站的历史,但不是每一个网页的历史)将被收集起来;因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将一视同仁地收集所有客户的历史记录信息。但未经许可,互联网公司不得将此信息透露给任何人。 《调查权力法案》:政治家把自己排除出受监视范围 | 责任编辑:虫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