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的审稿人往往也是论文的撰写人和发表人。COPE(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就审稿人如何进行同行评议制定了相应的指导原则和制度规范(COPE Ethical Guidelines for Peer Reviewers)。在Journal of Mountain Science的审稿邀请信中,也对审稿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如果审稿人没有能力审稿或者没有时间审稿,要尽快回复和说明; 如果审稿人愿意接受审稿,要认真填写审稿意见,对稿件的内容给出客观的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如果作者在文献综述和引用中存在不足,审稿人一般会指出可能存在哪一些或者哪一类文献没有引用 ,请作者根据要求重新检索相关文献并补充。审稿人有时也会给出具体明确的参考文献要求作者引用。如果审稿人建议作者引用的参考文献虽然是自己的,但是确实相关,这是完全可以的,这也许就是审稿人的一种福利。但是,也有部分学者利用审稿的权利搞腐败,将自己发表的与被审稿件的研究内容关系不大的一大堆文章推荐给作者引用,这是一种不负责而且恶劣的行为。据说有部分学者不是想帮助作者提高文章质量,接受审稿的目的,就是将自己的文章推荐给作者引用。
今天在读一篇文章的二审意见时,发现一位审稿人在给编辑的信中说:我从作者的回复中读到另外一位审稿人的意见(建议作者引用他的多篇文章), 我觉得这位审稿人的脸皮还真是厚耶! (The response from the Authors included the comments of a second Reviewer. I believe it is a bit cheecky of him asking for a long list of citations with no motivation whatsoever, also in view of the relevant, objective problems of the Manuscript. )
一个学者要想利用自己的职权搞腐败,同行在那里盯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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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信息贴在JMS的作者QQ群,几位作者表达了表达了他们的观点:
作者一: 很赞Journal of Mountain Science 对这种行为的揭露。我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2次,审稿人给五六篇文章让我引用,但不是在JMS。
作者二: 我碰到过两次,都是老外。
作者三:我觉得要想学术氛围变好,建立黑名单制度,一经发现拉进黑名单。
我解释一下,针对作者的反映或者其他审稿人检举,我们会认真审查,如果认定情况属实,对审稿人的评分会比较低,情节严重的,采用 ScholarOne 提供的Flag该审稿人进行特别标注。(邱敦莲)
如果审稿人利用职权搞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