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余晓洁、吴晶晶)每年涉及上千亿元资金的近百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大蛋糕”将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上,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切割”、运行。
现有的、政府各部门条块分割的各类科技计划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时间表:三年过渡期
这次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有确切的时间表。
已获批准、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2014年就要启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在重点领域先行组织部分重点专项进行试点。2015至2016年,基本完成平台建设和各类科技计划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2017年,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运行,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
新平台:公开统一
旨在破解九龙治水、条块分割,科技计划“碎片化”的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究竟是什么构架?
《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科技计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加强统筹规划。共同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立、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
二是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组建一批专业化项目管理机构。专业机构负责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
三是设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为联席会议的决策提供咨询,提供支撑。统一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提供决策咨询,对项目评审提出指导意见,对特别重大的项目组织评审。
四是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从任何渠道下去的,中央财政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由科技部、财政部统一监管。监督和评估结果作为财政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提高科技投入的绩效,多出成果和人才。
五是建立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定期评估,非因科学研究正常原因实施效果不好的,或者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就要及时调整或终止。
六是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宏观统筹和信息公开提供技术支撑,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新格局:五类计划
根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要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新定位和科技创新呈现出的新态势新特征,《方案》提出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强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
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解决国际科技竞争中“卡脖子”问题。
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的瓶颈问题。
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按照市场规律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加强科研条件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打造国家科技创新高地,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
这五个方面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均纳入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