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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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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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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科技竞争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日益加剧,科技人才成为世界各国追逐、竞争的战略资源。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已经成为各国科技管理的重要手段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科技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是科技行政管理的“命门”,对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至关重要。

一、放什么?怎么放?

科技行政管理中的科技人才评价,本质上属于公共管理的范畴。传统的我国科技人才评价中存在大量直接管理、微观管理特征的管制行政行为。一是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设立了名目繁多的“人才称号”、“人才支持计划”、和“科技成果奖项”。科技人才评价从政策引导、绩效评价、水平评估转化为利益追逐。人才“帽子”成为了科技活动的“符号资本”,“带帽通吃”行为成为基层科技活动的普遍现象。二是科技人才评价成为行政例行公事,大部分各级人才评价都成为“短平快”的年度评价,频繁的人才评价使得科技人才疲于应付,将大量的宝贵时间耗散在各种申报、填表、汇报、评审工作中。三是人才评价过程具有“行政主导”的特征,个人或单位申报、一刀切、简单化、数量化、同行评价形式化的根本出发点是促进“管理便利”,客观上强化了行政控制。四是行政评价导向逐级向基层科研单位传递,进而成为科研单位人事聘任、评价、考核、奖励的主导逻辑,严重破坏了自然的科技研发工作生态环境。

因此,政府和主管部门需要进一步下放大量微观人才管理事务,赋予各领域学术共同体评价权、奖励权,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组和课题组在用人、评价、分配和激励方面的自主权。

二、管什么?怎么管?

跟科技人才评价有关的科技行政管理,主要应当体现为宏观管理、间接管理。宏观管理应当尽可能减少微观的行政指令,要聚焦解决科技人才评价中的核心矛盾和主要矛盾。例如,当前科技人才工作的核心矛盾是科技人才薪酬体系的失衡。世界各国科技人才薪酬一般采取年薪制或公务员制,收入与科研项目、科研奖励没有直接联系。我国的科技人才薪酬参照普通事业单位标准设立,在全球处于低位水平,制度性收入与自主创收收入“倒挂”,科研人员薪酬与科研人才“帽子”、科研项目经费、量化科研成果简单挂钩,以简单、刚性的评价结果为依据,人为造成了科研人员之间的巨大贫富差距,也人为制造了学术同行、科研同事之间的矛盾。世界上科技强国普遍通过工资法案来解决科技人才的薪酬问题,例如《德国教授薪酬改革法》、美国《高级职业绩效法案》等。制度性的、公平的,并且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人才薪酬体系是全球科技竞争力的前提和基础。

间接管理意味着科技人才评价工作要从传统的指令性评价工作中解脱出来,通过立法、规划、拨款、问责等方式实施科技领域的公共管理。一是完善科技人才评价的行政立法,确立科技人才评价的基本管理制度。二是制定国家、区域和地方性的科技人才战略规划。三是遵循科研活动基本规律,规范各类“人才称号”、“人才支持计划”、和“科技成果奖项”,避免各级行政的拷贝、重复设奖,仅保留少量国家奖、省部奖,改变个人和单位包装申报的现状,由科学共同体推荐申报,委托中外顶尖学术同行组成独立的委员会进行评议、评定,奖励少量的重大原创性、突破性成果。四是构建地区性、全国性,乃至全球性科学技术人才信息库,为人才搜索、科技评审、同行评价提供必要的支撑;五是大力推进专业学会、专业协会、第三方评价组织的孵化、扶持和规范,为科技人才的第三方评价转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因此,政府和主管部门要从传统的管资源、管经费、管评审、管奖励等微观管理,向管立法、管规划、管拨款、管问责转变。

三、服务什么?怎么服务?

便利、高效是服务型政府的内核。传统的科技行政服务重视改进办事效率、改进政策解释、围绕项目和奖励的申报和评审提供必要的行政性服务。科技人才管理改革需要进一步构建科技人才服务体系。一是取消和调整下放科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科技人才管理行政流程,取消和停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借助新技术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科技人才服务。二是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创业辅导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科技创新、技术转移、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仪器共享、金融、各类代理服务等多项服务体系。三是国家和地方进一步面向所有科研机构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为科研人员提供起点公平的基本保障,避免因竞争性科研经费带来的消极影响。四是面向科技研发人员推进科技数据开放与信息公开,以数据的整合、共享、开放为切入点,为科技人员的科研数据采集提供充分便利,通过“大数据+政务服务”的形式,让科技公共服务更主动、更精准、更智能。五是加强对全球、国家和地方科技战略所需科技人才的研判,搭建高端、前沿、国际化的人才交流平台,及时发布科技人才需求引导性信息。

因此,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在传统的行政办事、政策解释、科技项目、科技评审等行政性服务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直接提供、政府采购等方式向广大科技人才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公共平台服务、数据与信息等专业性、支持性服务。

(作者:张端鸿,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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